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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目击庭审直播

1998-07-12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实习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

7月11日清晨7点半,当记者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,见门口已聚集了不少人,正在等待全国首次现场直播的庭审的开始。其中不少是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普通市民,拿着身份证问如何办理旁听证。

7点40分,听说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已进入法庭,一些人开始往里走,但被拦了回来,被告知电视台的记者正在布置场地,其他新闻单位的记者也无一例外在外守候。

8点钟,办理完旁听证的人开始陆续进入法院。记者在安检通道口看到“请接受安全检查”的蓝牌子,下面排着长长的一队人。三个法院安全科的工作人员正在告诉大家将手表、香烟、BP机、钥匙、手机和带金属的东西拿出来,与包一块存到外面的传达室去。

5分钟后,记者走进了能容纳600多人的大法庭,中央电视台从不同角度架设的六台摄像机已开始工作。

在现场,记者见到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马艾地院长。马院长说,此次对庭审的现场直播,意在让审判程序公开化,增加司法透明度。直播对于审判人员来说有比以前更大的压力,毕竟是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公开进行审理,审判要更严谨。原来我们也搞过类似的庭审纪实,但现场直播还是第一次。除了现场拍摄做了前期的准备之外,我们对其他工作,包括审判人员的安排上没有做特别的准备。

庭审从8点半一直延续至中午1时许,庭审时间之长也少有先例。休庭等待判决的20分钟里,庭外大厅有不少人在热烈议论。在原告方的一家电影制片厂工作的男士说,制片厂来了不少人,都想看看辛辛苦苦拍的片子被侵权了,法庭到底是怎么判的。国家法官学院学历班的一名叫刘雅丽的女学生说,她是学经济法的,到现场亲身经历这次颇具影响的知识产权案审理,是一次很好的专业学习机会。其班主任赵毅说,这是一次典型的知识产权案,学院共来了100多名大一、大二的学生,毕业后就是面向公安、检察、司法单位,真实的庭审过程会使他们受益匪浅。现场唯一的缺憾就是音响效果不太理想,尤其是被告方的声音听不太清楚。一位工程师说,以前人们总是觉得法庭判案很神秘,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很不直观。但在法制社会中,人们需要了解更多更详尽的法律知识,现场直播不失为一个好办法。我让家里人将此次直播节目全部录下来,回去还要再看看,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。

12点半,法庭进行最后的宣判,10家原告中的6家分别获得4到16万元人民币的赔偿,对另外4家原告起诉案件的审理暂时休庭,待进一步补充证据后再开庭审理。

庭后,被告中影音像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天时律师事务所的王京生律师说,现场直播对法制建设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,因为透明度较高,对审判人员和律师的要求也更高。这是一种压力,但对我来说会更有益,我在陈述和答辩时会更加严谨。但这次我对庭审的某些程序表示遗憾。比如说,诉状是否合乎规范,起诉书上的法人名称是否准确,原告有无批准法人单位成立的文件,10家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有交叉,像北京电影制片厂出现了三个代理人,而《民诉法》规定,只能有两个。以上问题在法律界还是有争议的。

原告方委托代理人浩天律师事务所的马晓刚律师认为,现场直播增加了庭审的透明度,法官和律师都较平时严谨慎重,出现问题的几率很小。在此之前,法庭作了五次质证,所以今天庭上举证的不是全部证据。他说,这种直播的形式应该推广,因为这不仅使各界人士增强对法庭的了解,也是对法庭的监督。

一位在电视台作法律栏目的人士说,过去人们对庭审的感觉是神神秘秘的,只能知道最后的结果,现在可了解全过程,现场直播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对以前庭审形式上的一个突破,能大力推动法制的进程。而新闻更直接、更开放地反映庭审过程的监督职能也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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